通知公告

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隔离观察室使用制度

更新时间:2020-04-07

 

责任人:闫富勤    联系电话:15890095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隔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隔离室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师生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观察隔离室。有校医室和总务处负责,外人不得擅入。我校隔离室设置在校外的党员活动室内,分为两间。
一、学校师生每日在进校门时通过测温设备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制度。发现有体温异常或疑似症状学生,由工作人员将其带到隔离室,校医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班主任通知家长。隔离室人员需做好防护措施,带好口罩,保持手卫生与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二、同时通知政教主任----疫情负责人-----校长。
三、学校做好因病缺勤记录和病因追踪记录,并按照要求向区疾控中心,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四、一旦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传染病病人。因病隔离,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必须是该传染病隔离期满为止,或凭医生的治愈证明方可返校复课。校医务室检查核实后方准其上课。
五、预防性消毒 每天6点半、14点对隔离室进行84消毒,每晚实施紫外线灯照射消毒30分钟以上,紫外线灯每周用75%酒精擦拭一次;每周一次对隔离室内的空气、环境物体表面实施全面的清洁消毒工作。
六、观察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配备免洗洗手液。
七、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并由校医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八、非医务人员、健康学生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

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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