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消毒通风制度

更新时间:2020-04-07

      为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消毒通风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消毒工作总负责人:程文胜18530099881
学校消毒工作具体负责人:李超13592612878
1.保洁员负责每天用次氯酸钠或84消毒液对教室、办公楼内的走廊及厕所等公共区域的地面进行三次消毒,并做好消毒工作记录。(总务处负责印制消毒记录表,本表放在物业办,每次消毒结束消毒人员签名,每日总务处检查后签名。)
责任人:物业人员陈俊霞
2.办公室和教室内桌凳、门窗把手等每天由各办公室值日人员和值日学生用消毒液喷洒、擦拭三次。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责任人:各处室主任和各班班主任
3.消毒人员要在校医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和掌握消毒常识,特别是消毒液的配比,做到消毒既节约,效果又好。
4.消毒做到认真负责,不留死角。
5.消毒工作做到定期、定时,不得疏忽、怠慢。
消毒液喷洒消毒时间:(每日两次)
(1)复学前:早上8:00之前,下午14:00之前。
(2)复学后:早上06:30之前,下午13:30之前,晚上20:10以后。
6.负责消毒人员应尽职尽责,凡未按要求进行消毒的将追究消毒负责人的责任。
7.所有班级教室和办公室开窗通风时间:每节课下课10分钟,大课间30分钟,全天不低于2小时。
责任人:各办公室各处室主任和年级长。各班教室各班班主任
各处室主任、年级长每日上,下午督导检查各办公室,各年级教室通风消杀工作做好检查记录。
8.大门采用铺设地毯每日上,下午向地毯喷消毒方式对进出校门人鞋底,车轮进行消毒,由保安负责每日上午6点20分前,下午1点20分之前对地毯进行消毒喷洒做好记录。(大门地毯消毒记录表总务处制表放在门卫室,每日保安消毒完后签名,总务处每日检查签名。)
9.每日放学后对各班教室进行紫外线灯照射强化消毒工作,由政教处负责组织,每个班级每周紫外线消毒不少于两次。(紫外线灯的消毒记录各班主任签名,政教处检查签名。)
10.注意事项:总务处设计消毒通风登记表时要有内容(分通风和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时间,责任人,检查人;政教处设计消毒通风登记表时内容增加紫外线灯消毒。
备注:总务处负责印制办公室的消毒通风记录表张贴在各办公室门后,每日负责消毒通风人员签名,处室主任年级长每日检查签名。
政教处负责印制各班教室消毒通风记录表并发给各班张贴在各班教室前门后面,班主任老师每日签名,政教处每日检查签名。

 

  • 上一篇: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隔离观察室使用制度
  • 下一篇: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